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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三无少女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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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海外活动的准备(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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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江58年11月初。wWW。qΒ5。COМ
    整个澄组现在正在很忙碌。
    早在刺杀尹进以前。经过澄组一课和三课法律专家的论证。我们的确有法律依据去争夺尹氏集团的财产。
    只是现在,我们就要把这个野望具体化和现实化了。
    我们插手尹氏集团未来的控制权争夺的依据。就是小枫的肚子。
    根据天朝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按照天朝的民法通则非婚生子女要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
    天朝继承法对于胎儿是否可以分得遗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总而言之,依照法律的这些条文,小枫肚子里那个尹进的孩子就是尹氏集团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保全尹氏集团的财产并且使这笔资产划到塔托邦的范围内。
    这也是我们要派出climax去暗杀尹进父母的动机。
    杀人犯的确是罪恶的。
    但是上升到战争和国家层面,就没有【杀人犯】这个观念了。
    因为人类为了活的更好,总是要彼此伤害的。
    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也都在做,只是不说而已。
    这个,也是社会【潜规则】当中的一条吧。
    ◇
    正因为如此,我们正在继续着彼此伤害。
    本来,我们想要平静地出场的。
    平静地出场,平静地干掉尹氏夫妇。
    但是,这个好像不符合贝欣的遗愿和澄小姐喜欢热闹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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